新公章须装电子芯片 明年2月1日前换刻完毕
明年2月1日起 发票必须套印新型防伪专用章
张玉军摄
记者上午从全市推行新型防伪印章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本市开始启用新型防伪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等。新印章将统一标有印章编码,并在章体内植入电子芯片,方便辨别真伪。据介绍,除发票专用章外,新型防伪印章主要用于新刻章,原有的老旧印章自愿换刻。而发票专用章规格也有变化,新规格的发票专用章必须在2011年2月1日前换刻完毕。
本市每年涉及伪造印章的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均在500起以上,年造成经济损失约亿元以上。
记者注意到,新型防伪印章采用四项防伪措施:
1.采用印章编码。除钢印印章外,新型印章章面上被统一刻制了13位印章编码,并配套设置有北京市公安局印章审批语音查询电话。拨打查询电话后,按提示输入13位印章编码,即可查询到该印章相关审批信息。
2.采用章体内植入芯片技术。印章刻制企业在印章刻制完成后,须在印章章体内植入一枚公安机关统一研制的加密防伪芯片,芯片中写入相关审批和刻制信息。同时将在公安、质监、税务、银行、工商等单位配置印章芯片读卡器,方便辨识非法刻制印章或伪造印章。
3.采取印鉴留存制度,建立全市印章印鉴信息库。印章刻制完成后,申请刻制单位应在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印鉴留存卡上加盖印鉴,扫描上传至公安机关存档,印鉴留存卡原件由单位自行保管。
4.采用硬质章面材质。克服了软质章面材质受加盖力大小、章面磨损、老化变形等因素影响印鉴留存质量问题。
此外,发票专用章规格也有变化,统一更换为长轴4厘米、短轴3厘米的椭圆形新型防伪印章。新规格的发票专用章必须在2011年2月1日前换刻完毕。自2011年2月1日起,发票上必须套印新型防伪发票专用章。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20日起,新型防伪印章工作在全市开始试点推行。截至目前,全市各公安分县局印章审批点和印章刻制企业全部安装了印章审批管理系统和相关设备,已审批刻制新型防伪印章8万余枚。质监部门作为印章审批后续单位,也已在所有对外审批点全部安装了印章芯片读卡器。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资质的印章刻制企业有128家。对于新型印章的刻制价格,原则上实行自主定价,但为了防止企业恶意涨价,印章行业协会也给出了指导价格,上限为280元。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筹建“印章印鉴比对评估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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