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男子误入诈骗连环套 受审喊冤称自己是炮灰 |
作者:seanhou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4/13 9:00:41 文章录入:admin |
|
卢建任:“我其实就是炮灰” 晨报讯(记者 荀觅)“我其实就是炮灰,自己也是受害者,或者可以说我比受害者还凄惨!”被告人卢建任(如图)说。昨天,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卢建任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8000元。对此,卢建任表示一定会上诉,觉得自己太冤枉。 37岁的台湾男子卢建任称,2009年8月,他在台湾报纸上看见了大陆一家公司招聘会计,他打电话过去应招,没想到竟上了“贼船”。他表示,从2009年9月到11月中旬,他的工作就是按照主管要求去银行取钱。“差不多两三天一次吧,每次几千元到1万元不等。我真的不知道取的是骗来的钱,一直以为是客户做股票的钱呢。”这样一份简单的工作,却拿着每周3000元的高薪,卢建任表示自己对此并没感觉奇怪。“因为单位告诉我以后会有每月完成多少客户的任务量,所以才会给这么高的薪水,当时只是试用期,没做业务方面的工作也很正常。”“我自认有罪,但我想一定不是诈骗罪,因为我确实不知情,也确实不想骗人家钱。” 同时,卢建任认为出现被害人被骗1000多万元的情况,被害人也有责任。“台湾也有很多这样的诈骗案,但一般的情况都是被害人发现有问题就第一时间报案了,这样,银行卡被冻结,就不会出现我多次取钱成功的情况。”他称,自己由于屡次取钱成功,所以并没有怀疑取出的钱是赃款。 对此,法院认为,被害人被骗的钱款其中部分被卢建任取出,其行为是诈骗团伙对被害人财物实现占有的重要一环,因此对其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被告人卢建任及其辩护人所称其是被骗或受胁迫参与犯罪的辩解并无其他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鉴于被告人卢建任在共同犯罪中起从属或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案件回顾 接一个电话 被骗千余万 张女士家住海淀区世纪城小区,2009年11月,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账户竟被划走了1071万元。据她回忆,2009年10月22日14时左右,自己曾接到过一个自称是“中国电信”的语音电话。语音电话称,张女士家中座机欠费2600多元,随后一名“工作人员”致电张女士,称她的个人信息被盗用,随即帮她把电话直接转到“怀柔公安局”。之后又是一个自称“怀柔公安局”的“民警”接了电话。 自称是“警官”的人说嫌疑人用了她的信息办了银行卡,警方正联合检察院调查。不久后,一个自称“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的人打来电话,称张女士可能涉嫌犯罪,要求她将家中的存款集中到一张银行卡内,才能确保安全。张女士信以为真,将存款转到一个对方提供的账户上。其间,“检察长”还打来电话,要求提供该账户网上银行的用户名、密码及动态密码,并嘱咐张女士做好保密工作,不能将此事告诉他人。 (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