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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同居期间偷拿女友东西被判刑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郑州晚报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4/27 8:53:4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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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5岁的刘宇星,新密无业人员,去年10月认识了郭亚(化名),双方快速建立恋爱关系。 两个月后,两人过起了同居生活。因平日关系甚好,谁有钱就花谁的。 今年1月21日晚,刘宇星在外吃喝玩乐后,身无分文回到家中。 第二天一早,郭亚临上班前,考虑到男友没钱,就嘱咐刘宇星:梳妆台抽屉内有玉溪烟,去卖了吧。 刘宇星打开抽屉拿烟去换钱时,发现抽屉里有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和一个黄金项链坠。 刘宇星将首饰以4150元的价格卖给一回收黄金的路边小贩。 当天晚上,郭亚回家发现黄金首饰被盗,便猜测是其男友所为,索要无果后,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月24日,因涉嫌盗窃犯罪,刘宇星被刑事拘留,并将卖得赃款4150元归还给郭亚。 昨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宇星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线索提供 张胜利 张耀锋 |